一、根据学校录取工作规定及各培养单位复试录取方案,专业水平考核或复试笔试成绩低于9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9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210分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培养单位有特殊要求的,按培养单位复试方案执行)。复试阶段各项成绩有不符合要求者,请尽快通过国家调剂网调剂至其他高校。
二、本次公布的各培养单位拟录取名单,仅包括3月29日前第一批复试合格且拟录取的考生;各培养单位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在本网站上陆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培养单位分党委开始对拟录取考生调档、政审。
三、各培养单位复试成绩公示名单中不含推免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单独考试考生。推荐免试生拟录取名单请查询:http://yzxc.ustb.edu.cn/zsjz/sszs1/5524.htm。
四、部分培养单位第一次复试后因合格考生人数不足或复试合格考生本人自愿放弃,造成招生指标尚有空余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划调整、调剂和复试,第二批调剂或复试拟录取名单请登录各培养单位主页查询公示信息,各培养单位网址请登录http://yzxc.ustb.edu.cn/yxzl/index.htm查询。
五、复试报到时应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的,特殊原因未提交者,请4月10日之前将认证报告或有关材料提交研招办,因未及时提供导致无法通过教育部拟录取审核,届时将取消本人拟录取资格。
六、申请修改录取类别者(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请于4月10日前将个人申请提交所报考培养单位,培养单位出具审批意见后统一提交研招办,未提供或未获批准者,将按原报考类别录取。注意:我校全日制各专业只能按“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少民骨干计划考生、国防生除外)。
七、因故未能参加校医院体检者,可于4月4日(周三)8:00-9:00到校医院补办体检,或者于4月10日前向校医院保健科提供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格检查表模板下载网址:http://yzxc.ustb.edu.cn/zxzx/cybg/4265.htm,体检报告可使用体检医院的报告文本,但体检项目须涵盖我校体格检查表模板中的所有检查项目;体检结束后,考生应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y1.ustb.edu.cn:8080/ksxt/login.aspx)及时关注体检结果,体检结果异常的考生须按校医院在系统中所留提示,在规定时间内(不晚于4月20日)向校医院保健科提供复检报告(保健科电话010-62332793),未按时提供复检报告者,视为体检不合格,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八、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均需于2018年4月10日至起2018年4月25日,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yjsy1.ustb.edu.cn:8080/ksxt/login.aspx)确认或修改本人常用手机号、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底前寄达,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务必填写届时能收到邮件的地址)。
九、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 院 名 称 |
复试成绩公示 |
拟录取名单公示 |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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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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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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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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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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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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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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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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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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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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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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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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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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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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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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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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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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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冶金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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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技术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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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 |
北京科技大学研招办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