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注意事项
我校复试名单及复试方案将于近日在本网站公布,请注意关注。
一、复试考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军官证(有效期内);
2、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3、复试通知书(考生网上查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4、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原件);
5、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托管人事单位公章);
6、有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的考生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单独考试考生还须携带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介绍信并同时提交两名相关专业专家推荐信(专家推荐书模版请在研究生院网站硕士招生栏目自行下载,http://graduate.ustb.edu.cn/list.php?fid=202),2份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8、同等学力考生须携带最后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报考相关的论文一篇或提交选修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须加盖进修学校教务处公章);
(注:4 - 8项材料复试时交学院资格审查小组查验后装入报名资料袋)
二、复试安排及资格审查:
(1)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4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4月12日上午:8:30-11:30。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2)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3)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交纳复试费并查询复试安排。
(4)具体报到地点及联系方式如下:
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国防生在学院报到后还须到研究生招生办报到。
学院 | 学 院 地 址 |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人 |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 土环楼一层 | 010-62332951 | 李老师 |
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 | 冶金生态楼一层大厅 | 010-82375007 | 马老师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主楼三层南侧 | 010-62332721 | 张老师 |
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 主楼296 | 010-62333046 | 孙老师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电楼西侧1020 | 010-62332419 | 王老师 |
信息工程学院 | 机电楼信息学院大厅 | 010-62334123 | 张老师 |
经济管理学院 | 经济管理楼大厅 | 010-62332746 | 彭老师 |
应用科学学院 | 理化楼各系 | 010-62332685 | 陈老师 |
文法学院 | 文法楼210 | 010-62334218 | 曹老师 |
外国语学院 | 外国语学院楼311 | 010-62334741 | 黄老师 |
冶金工程研究院 | 科技楼505 | 010-62332598转6551 | 刘老师 |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 土环楼824 | 010-62332239 | 王老师 |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博士后公寓310 | 010-62332484 | 刘老师 |
三、复试时间
2010年4月11日、12日,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4月12日,具体安排见报到时各学院的通知。
四、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
(1)体检时间:2010年4月11日、12日及13日上午:7:30-9:30。
(2)体检安排:4月11日参加体检学院: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MBA除外)、应用科学学院、文法学院、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4月12日参加体检学院: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冶金工程研究院、MBA,4月13日参加体检人员:本校应届生、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考生。(如遇体检与复试时间冲突,请在规定体检时间内体检)
(3)体检地点: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
(4)注意事项:
1、早晨空腹抽血,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黑白、彩照均可),体检时交校医院保健科,自带签字笔填写体检表信息项,体检费38元/每人。
2、考生如实填写病史,没有者一律在既往病史栏内填写“无”,体检时逐科检查,不能漏检漏项,体检表不得自行涂改。
3、体检当天凭复试通知书到校医院保健科领取体检表、化验单,填好体检有关栏目,贴好照片。请考生保证充足睡眠、勿饮酒、注意饮食,勿油腻,体检具体事宜请与校医院保健科联系,电话:010-62332793,李大夫。不按时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