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我校2023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对口支援高校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
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相关要求及招生计划暂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执行。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拟招生计划为4名,此计划招生人数在2023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外单列。我校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和导师均可报考。除报名时须提供《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外,其他报考条件、考试内容、报名和考试程序、学费等与普通博士生完全一样。因计划比例限制,我校不招收汉族考生。请相关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教育部相关通知,不符合条件的不能报考,如违反政策报考,后期我校可随时取消考生的考试、复试或录取资格。我校将在全体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考试成绩、来源地区、是否在职以及工作单位性质、报考专业等。博士生完成学业后必须回到定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单位就业,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详细了解民族骨干政策请浏览教育部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下的“民族教育司”发的相关信息(www.moe.gov.cn)或研招网的国家政策专栏(yz.chsi.com.cn)。
2023年我校继续为对口支援的新疆石河子大学、海南大学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此计划招生人数在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外单列。报考专业由新疆石河子大学、海南大学和我校共同商定,报考人员由新疆石河子大学、海南大学选送。报考条件、考试内容、报考手续、学费标准等与普通博士生完全一样。博士生完成学业后须回原单位工作。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在2023年2月25日之前将《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寄送我校研招办。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贸大学诚信楼801研招办(100029),孙老师,电话010-6449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