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2017年招收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简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之一,也是我国唯一一所国际经济贸易专业门类齐全的多学科大学。2015年,我校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首次招收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是一所在海内外享有卓著声誉的学院,在其60余年的学科发展历史中,始终站在中国经济走向世界的最前沿,引领学科发展,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商业精英和学术人才。学院拥有一支高学历和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教师人数120多人,其中教授50人,获得海外博士学位者50余名。教师以国际发表为标志的科研成果已进入国际主流学术界,相关教师近年来已在国际一流学术期刊如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view,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udies, 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Management Science等发表论文,同时有大量论文发表在《经济研究》、《世界经济》等一流中文期刊上。
我 院财政税务系有一支精干的教师队伍,在学术界和业界具有广泛的影响。学院聘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及企业高管为专业硕士兼职教师,特别是聘请了税务部门、 著名会计师事务所的业界专家担任兼职导师。我院财政税务系已经有数年培养财政学本科、硕士和博士学生的经验,学生就业常年保持高水平。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通过打造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利用校内外两种资源、结合课堂教学与税务实践等多种手段,培养能够适应复杂国际经济、政治、文化环境和国家发展需要的,通晓现代税务基础理论,熟练掌握税务筹划、管理、评估、稽查等实践技能,有较强的英语(和/或其它外语)交流能力、胜任在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从事税务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职业型的高级税务专门人才。
本项目报考时不分方向。
三、报考条件
参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中所列的报考条件。
四、报名
参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中所述的报名程序。
五、考试
(一)初试
1. 税务硕士的考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②201-英语一,100分;③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150分;④433-税务专业基础,150分。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
2. 参考书目:433科目由本校自行命题。参考书目请查看研究生院主页硕士招生栏目下的专业目录及参考书。购书可与我校出版社读者服务部联系,电话:010-64492338。
3. 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25日,具体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复试
1. 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2.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
3.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计划招生规模的120%左右。具体复试方式以及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
4.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 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在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我校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情节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体检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2017年录取学生均为全日制学生。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可转户口(除北京地区散居户口外),毕业时按“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工作单位。
八、学习方式及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全日制学生脱产学习,学制2年,学费共计6.8万元。
全日制学生学校安排住宿。
九、培养和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达到毕业要求的硕士生,将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专业硕士学位。
十、其他
1. 达到国家复试标准,但未达到我校复试线的考生,应联系调剂单位。
2.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3.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十一、招生咨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生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2202/2151;010-64495202(fax)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号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招办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