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8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结合我校学科专业特点,特制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8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具体说明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经济管理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特殊措施。
三、招生生源范围、名额和招生学科专业
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 12 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庆、四川、陕西、内蒙、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东北三省以及河北、海南省、湖南湘西自治州、湖北恩施自治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我校招生名额待定。
招生学科专业请参看“ 2008 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和及参考书”(点击查看)。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二)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 ( 含应届本科毕业生 ) ,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往届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生最迟须于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0 周岁。
(五)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五、报名办法
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网址: 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 。
考生需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和网报公告,并填报真实无误的考生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需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类别必须为“定向”。
网报前应下载《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点击下载),并到生源所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教处或民教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盖章。未经上述单位审批确认的考生不具有报考资格。
审批单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海南、西藏、陕西、新疆等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教委、教育局)高教处;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宁夏、贵州、云南、甘肃、青海等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跨省、跨地区的应届毕业生可用传真方式与生源省份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进行资格确认。
六、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考生须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科目有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
(二)复试
1. 教育部采取“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特殊措施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在此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情况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 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办法于 2008 年 4 月公布,复试工作由我校研究生部和各招生院系组织实施。
3. 复试包括汉语水平测试,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外语面试等(以公布复试办法为准)。
4. 复试约于 2008 年 4 月中下旬进行。
七、录取
依据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人员中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 10% ,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 50% 。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 ( 含应届本科毕业生 ) 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八、其他
所有被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我校开始硕士课程学习。我校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学制为四年(含基础培训一年),其他专业学制为三年(含基础培训一年)。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 5 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 8 年)。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由教育部另行规定。
九、招生咨询
我校研招办不提供备考书籍,请考生自行购买,招生咨询电话 010-64492202 。
欢迎访问研究生部主页 (http://www.uibe.edu.cn/upload/up_yjsb) 。有关研究生招生报考、成绩发布、复试方案、政审录取等信息随时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招生信息”中发布,不予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010-64492151 ;传真: 010-64495202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 10 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86# 研究生部招生办
邮政编码: 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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