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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7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6-09-18

一、 MBA 教育简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国内最早设置工商管理专业的高校之一。

1987 年获得联合国( UNDP/ITC )项目的支持,成立了国际工商管理教育中心,全部师资被派往英、美和加拿大著名大学培训学习,引进了欧美本科和研究生全套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是迄今为止在国际工商管理教育方面,联合国对华援助的最大项目。

1988 年纽约州立大学董事会颁发证书,承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企业管理、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硕士学位等同于美国的工商管理硕士( MBA )学位,在国内尚属首例。

1993 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开始招收工商管理硕士,旨在培养具有现代管理意识,掌握经营管理的知识和技巧;能在国内外市场开展经营与竞争,具有战略眼光、决策应变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的国际导向型、务实型和复合型的管理人才。

国际商学院一贯秉承管理教育的国际化特色,注重管理学科的系统化综合运用,外语与专业并重,大量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和案例授课。在 MBA 教育中学院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授授课与“第二课堂”活动相结合;注重国内外学术交流,跟踪国际上 MBA 教育的发展动向,不断调整和更新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近年来,学院与美国的哈佛大学、马里兰大学、西东大学,英国的兰卡斯特大学,法国国际企业管理教育基金会等欧美著名大学以及摩托罗拉、西门子、爱立信、普华永道等国际著名跨国公司和国内企业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学术交流与合作。该院研究生代表队曾于 1997 — 2001 年连续五年蝉联全球企业管理挑战赛( GMC )中国赛区第一名, 2000 年、 2001 年代表中国连续两年夺得 GMC 全球总决赛冠军。 2004 年获得“欧莱雅商业在线策略竞赛”全国总决赛冠军。每年有部分优秀的 MBA 学生被交换到美国进行访问学习。

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二年,分为英文教学班和普通教学班授课,学校安排住宿。非全日制(在职不脱产)学制三年,授课时间为每周五晚、周六全天。

研究方向由考生根据课程模块、个人兴趣和毕业论文选题确定。按规定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符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者,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录取规模 : 可参考 历年录取数据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本科毕业之日到录取当年的 9 月 1 日,下同);

( 2 )或大专毕业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除英语专业的大专毕业生外,须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六级成绩达到 450 分以上);

( 3 )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毕业后没有参加就业或就业时间不符合要求者不许报考。

3.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

三、报名

1.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先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凭网报编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到 我校 进行现场照相和交费。详情请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部主页。

2. 考生只能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为报考点报名,并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参加考试。

3.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的报名信息务必准确、翔实,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考试

(一)初试

1. MBA 联考的初试科目:① 199MBA 综合能力、② 299MBA 英语。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

2. 参考书目:《 2007 年全国工商管理硕士( MBA )联考大纲及辅导教材》,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有关参考书如购买不便,可与我校出版社读者服务部联系,电话: 010-64492338 。

3. 初试时间: 2007 年1月20日-21日。

(二)复试

4. 复试时间一般在 3 月底,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5.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6. 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方式以及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

7.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8. 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五、体检

体检复试期间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时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市体检中心或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两种类型,其中:

1. 自筹经费(培养费自负)全日制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可转户口(除北京地区散居户口外),毕业时按“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工作单位。

2. 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不转户口,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申请非全日制攻读的 MBA ,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安排住宿,不参加就业派遣。

 

七、其他

1. 我校将帮助达到 国家复试标准和要求,而由于名额所限未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联系调剂单位。

2.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八、招生咨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生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部主页( http://www.uibe.edu.cn/upload/up_yjsb/index.htm )查询。

咨询电话: 010-64492151 ; 010-64495202(fax)

电子邮件: yzbtao@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 10 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86#

邮政编码: 10002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招办

2006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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