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博士复试考生:
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请考生查看所报考招生单位的复试方案(含骨干和对口支援计划),凡达到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均应按时到我校参加复试,我校不再寄发书面通知,复试时间按各招生单位复试方案进行。
除高校(需纳入国家高校序列,事业单位性质)的专职教师外,我校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即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迁入我校,全日制进行学习和科研工作。高校教辅行政人员不在专职教师范畴内,只能报考全日制攻读,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迁入我校;科研单位的专职科研人员同样只能报考全日制攻读,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迁入我校。如有瞒报行为,在复试录取或入学后任何阶段一经发现,将立即被取消录取资格或注销学籍。骨干和对口支援计划人员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以高校(需纳入国家高校序列,事业单位性质)的专职教师身份报考的考生除应在报考登记表盖单位公章外,还应由所在高校人事管理部门出具专职教师身份证明。
各招生单位的复试方案如下:北京市2016年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pdf
1.国际经济贸易学院(001博士复试方案.pdf)
2.金融学院(002博士复试方案.pdf)
3.国际商学院(003博士复试方案.pdf)
4.信息学院(004博士复试方案.pdf)
5.法学院(005博士复试方案.pdf)
6.英语学院(006博士复试方案.pdf)
7.外语学院(007博士复试方案.pdf)
8.公共管理学院(008博士复试方案.pdf)
9.保险学院(009博士复试方案.pdf)
10.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010博士复试方案.pdf)
11.国际经济研究院(011博士复试方案.pdf)
12.教育与开放经济研究中心(013博士复试方案.pdf)
13.统计学院(014博士复试方案.pdf)
14.中国开放经济与国际科技合作战略研究中心(016博士复试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