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2010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方案
一、复试规则
1、坚持标准统一、公平公正、程序公开、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复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3、复试的重点在于考察考生的法律基本理论知识、与本学院的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有关的法学专业知识、技能和创新能力、英语口语和听力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面试由法学院教师组成的考评小组进行评分。考评小组评定后,成绩过低的考生须进入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的考评小组主要由教授组成。
二、复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2010年4月10日(星期六)晚上18点至20点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及法硕(法学)专业笔试笔试,地点:宁远楼726教室(法学各专业)、 宁远楼728教室(法律硕士(三年))、 宁远楼828教室(法律硕士(法学))
专业 | 科目 | 参考书目 | 备注 |
法学(国际法) | 笔试(专业+英语) | 参照初试参考书目 | 专业科目及专 业英语的测试 在同一张试卷 中进行 |
法学(非国际法) | 笔试(专业+英语) | 参照初试参考书目 | |
法硕 | 笔试(刑法、民法、中国法制史、法学理论、宪法) | 1、2010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指南》 2、2010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 | |
法硕(法学) | 笔试(刑法、民法、中国法制史、法学理论、宪法) | 2010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指南》 |
面试:
4月11日上午8点30点起法律硕士(三年)面试,请考生提前15分钟到宁远楼732候考;
上午9点45分起法学各专业硕士面试,请考生提前15分钟到宁远楼732候考;
下午13点起法硕(法学)面试,请考生提前15分钟到宁远楼732候考;
面试考场设置在法学院办公室(宁远楼7层)。
三、复试的方式及内容
1、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面试中进行。
2、复试内容包括法律基本理论知识、与本学院的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有关的法学专业知识、技能和创新能力、英语口语和听力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在面试过程中,考生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选择题目。
4、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不少于20分钟左右。
四、成绩评定标准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2、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初试成绩占70%;
3、复试合格者,按照初试成绩的70%加复试成绩的30%之和进行总成绩排序。
五、考生须知:
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登记表,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