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研招办已将通过法律硕士(法学)调剂审查的信息通过短信群发系统通知到考生本人,请接到短信通知的考生尽快查阅“ 200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流 程及要求 ”及附录里的“ 法学院复试方 案 ”,按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并及时参加资格审查、体检和复试。
根据北京市文件精神,从 2009 年起,招生单位对每位复试考生收取人民币 100 元的复试费。请考生在打印复试登记表时,以网上支付的形式交纳,我校不接受现场交费。
没有开通网上银行业务的,请及时向银行咨询办理,或通过朋友、亲戚的网上银行代为交纳。
特此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