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请注意:
如在2006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或培养机制改革办法,我校将对现行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内容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否则,仍按下述办法实施。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和招生规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坚持“以质为本,强调特色”的原则,顺应21世纪对高层次、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培养理论基础扎实、社会适应性强、具有创新精神,能够独立从事政府和涉外企业的经济政策研究,并能在激烈竞争和不断变化的国际市场上开拓进取的高水平专业人才。
200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预计在1100名左右,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视报考情况确定,考生可参考2005年有关数据 (附件2:历年招生情况),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文件为准。
二、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者,须在报考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可以本科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之日到录取当年的9月1日)者,只能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550分以上(对英语专业的毕业生无此要求),并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对报考外语类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无此要求),复试时提交证书和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
三、报名
1、200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先在规定时间 (200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8:00-23:00)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凭网报编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和交费(11月10日-14日)。 详情请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部主页。
2、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的报名信息务必准确、翔实,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成绩、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考生可任选报考点报名,但必须在现场报名点 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四、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二)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为:①政治理论100分;②外国语笔试(英语或第二外语)100分;③基础课150分;④专业基础课150分。
(四)根据教育部“教学[2004]27号”文件的规定,各专业的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
(五)初试时间为2006年1月14日、15日。
(六)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七)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 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最低复试分数线。
(八)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计划招生规模的120%左右。具体复试方式以及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九)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 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组织再复试。
五、体检
体检复试期间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时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市体检中心或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四种类型,其中:
1. 非定向(国家经费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费自负)全日制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
2. 定向培养(国家经费培养)和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须回原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3. 单独考试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生,我校优先录取与我校签订人才培养协议单位的单考考生。
4. 人事档案不能或不愿转入我校的考生(如国防生、定向生、现役军人等),只能录取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研究生,此类考生在复试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研招办说明。
全日制非定向、自筹经费考生可转户口(除北京地区散居户口外);定向、委培的硕士生以及 申请非全日制攻读的硕士生,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安排住宿。
七、学习年限
全国统考硕士生的学制为2年;联考法律硕士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MBA的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MBA的学制为3年;国际贸易学单考生的学制为3年。在职(不脱产)授课时间:每周五下午、晚上;周六上、下午。
八、调剂录取
1、我校各院系内各招生专业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相互调剂。
2、我校将努力帮助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而由于名额所限未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联系第二志愿单位。
九、其他
(一)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三)有关参考书如购买不便,可与我校出版社读者服务部联系,电话:010-64492338。欲索取考研资料,请致电010-64492202。
十、招生咨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生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部主页(http://www.uibe.edu.cn/upload/up_yjsb/index.htm)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fax)
电子邮件:yzbtao@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
邮政编码:10002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招办
2005年7月18日
附件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教育简介附件2:历年招生情况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