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来自中国社科院世经政所、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中国美国商会、中国欧盟商会、中国英国商会、捷豹路虎、杜比实验室、威立雅、大陆投资、达能亚太、泰乐信律师事务所、艾默生电气、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康明斯、耐克、恒天然、大成律师事务所、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研究院的代表分别发言。与会代表对《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所体现的积极扩大开放和改善营商环境的方向表示了肯定,同时提出了很多的建设性意见。与会代表还就一些共同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助理邓江源先生还就制定《外商投资法司法解释》过程中值得讨论的问题同与会代表进行了交流。
最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戴龙教授作了总结发言。主持人范晓波教授表示会议主办方将把会议征求到的建议整理上报给有关部门作为参考。
参会的知名企业和机构还包括施耐德电气、美国信息产业机构、英中贸易协会、国家发改委宏观院、宝马中国、迪士尼、华北电力大学、英格索兰、雀巢、惠普、福特中国、埃克森石油、菲亚特克莱斯勒、嘉吉、酩悦轩尼斯、星巴克、陶氏化学、凯雷投资、中国社科院大学、强生中国、诺华集团、康泰纳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