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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陈杭平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3-07-21

陈杭平发布时间:2013-04-08

陈杭平,男,1980年6月出生,浙江富阳人。
现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教育背景
1999-2003年就读于清华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3-2005年就读于清华大学法学院,获诉讼法学硕士学位;
2005-2009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诉讼法学博士学位。

研究方向
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法社会学。

社会兼职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命题组成员、北京大学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研究中心研究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产品质量与安全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格式合同专家委员会委员。

联系方式
E-mail:chenhpuibe@163.com
专业博客:http://chenhangping.fyfz.cn/

代表性论文
陈杭平:《组织视角下的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法学研究》(CSSCI来源期刊)2012年第1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2年第5期转载;
陈杭平:《比较视野下的中国民事审级制度改革》,《华东政法学院学报》(CSSCI来源期刊)2012年第4期;
陈杭平:《论“同案不同判”的产生与识别》,《当代法学》(CSSCI来源期刊)2012年第5期;
陈杭平:《论中国法院的“合一制”——历史、实践和理论》,《法制与社会发展》(CSSCI来源期刊)2011年第6期;
陈杭平:《从三千多万件到八十件——美国法院如何在分流的基础上形成先例》,《法学》(CSSCI来源期刊)2011年第9期;
陈杭平:《论程序性裁量权及其规制——民事审判改革“第三波”的基本目标》,《当代法学》(CSSCI来源期刊)2011年第5期;
陈杭平:《论“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区分》,《中外法学》(CSSCI来源期刊)2011年第2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11年第10期转载;
陈杭平:《社会转型、法制化与法院调解》,《法制与社会发展》(CSSCI来源期刊)2010年第2期;
陈杭平:《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制度之分析》,《环球法律评论》(CSSCI来源期刊)2009年第5期;
陈杭平:《反思民事诉讼模式改革——从司法的纠纷解决力切入》,《法制与社会发展》(CSSCI来源期刊)2008年第4期;
陈杭平:《对再审程序的再认识——从解决“申诉难”问题切入》,《北京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科版)》2008年第2期;
潘剑锋、陈杭平:《再论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之关系》,《法律适用》(中文核心期刊)2008年第1/2期;
王亚新、陈杭平:“论作为证据的当事人陈述”,《政法论坛》(CSSCI来源期刊)2006年第6期;
王亚新、陈杭平:“证人出庭作证的一个分析框架——基于若干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的实证调研”,《中国法学》(CSSCI来源期刊)2005年第1期;
陈杭平:“一种间主观的存在——民事诉讼证明标准重述”,《诉讼法学研究》(CSSCI来源集刊)第11卷(2006年)。

文章及评论
陈杭平:“历史视野下的上下级法院关系改革”,《人民政协报》2013年1月7日第8版;
陈杭平:“多元主体‘请进来’矛盾纠纷‘交出去’”,《人民日报》2011年4月20日第19版;
陈杭平:“‘三审终审制’宜缓行”,《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年10月19日10版;
陈杭平:“‘法与社会’视角下的法院调解回归”,《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年1月5日第10版;
陈杭平:“随机抽取吹响了合议庭改革集结号”,《法制日报》2008年3月12日第8版。

主持纵向课题
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青年项目“‘国家与社会’视角下的民事司法改革”(编号11YJC820006),在研;
中国法学会2010年度部级课题“上下级法院关系改革”(编号CLS-C1020),已结项。

所获奖励
第三届全国中青年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
第三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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