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1425435788 时间: 2014-1-8 13:43
标题: 2014年清华大学刑法初试回忆
1、违法性不要说是属于故意要素还是责任要素,5洗钱罪与赃物罪的联系。最后两个案例:因家贫,丈夫端毒药喂生病的母亲,妻子阻止两次后,看丈夫又一次喂母亲,不阻拦,后母亲死。后两人把母亲抬下床,对外宣称摔死,并报案,后检察机关破案。对妻子怎么处理
负责人明知修路的一些设施未清理完毕,就因天晚下雨离开现场。致使发生车祸79人死亡,问负责人成立重大责任事故罪嘛
简答:2.为再次侵害而中止,是否成立中止犯3.(忘了)4.在集资诈骗罪中如何认识“被害人陷入错误”论述:教唆犯实行从属性。案例:还有一个是甲为索债,绑了乙,放在汽车后备箱,路上遇到超速的丙发生车祸,结果乙烧死,问甲是否成立非法拘禁致人死亡
作者: mdw534591 时间: 2015-2-24 10:41
楼主你确信你能考上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