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社会工作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为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它社会管理和基层工作机构,培养既有较强理论分析能力、又有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式、应用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一、报考条件
1.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但必须在入学前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四年以上(含四年)工作经验。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在境外获得的本科以上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清华大学体检要求。
二、报名
报名程序详见《清华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院系代码:070;专业代码:035200
三、初试
参加社会工作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入学统考,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如下: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或 202 俄语或 203 日语
③331 社会工作原理
④437 社会工作实务
以上考试科目设置以教育部正式公布为准。
四、复试
复试包括综合笔试和面试,均由我校单独组织。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取
1. 重视考生的实际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综合考虑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2. 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户口、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不转入清华大学,清华大学不提供宿舍,清华大学、委托培养单位和学生须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六、培养
1.学制为 2-3 年;
2.分段集中授课和实习,即:每学年集中 2-3 次,每次集中 2-4 周。
七、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学完规定的课程,满足实习要求,修满学分,完成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培养费
培养总额为7.2万元,须在新生入学报到和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开学注册时交纳(各交纳3.6万),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培养费,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九、联系方式
1、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4)
电话:(010)62782192 传真:(010)62770325
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
研究生招网址:http://yz.tsinghua.edu.cn
2、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4)
电话:010-62798949 联系人:韩老师
电子邮件:hanf@tsinghu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