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符合《清华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差额综合考核名单,经综合考核后择优推荐拟录取。
一、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外语笔试、专业论文和综合面试组成。外语成绩及其他各科均有最低分数要求。
外语不低于40分(专项计划考生35分)
专业论文不低于80分
面试不低于80分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专业论文70%+面试30%
二、录取原则
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只能录取1名博士生(单独划拨名额的导师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