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艺术能力的高层次、实践型专门人才
二、项目背景及特色
“光环境艺术设计”是跨学科的综合设计专业方向。本项目依托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学平台,并整合清华大学建筑学院以及其他学术机构和相关企业资源,旨在培养光环境艺术设计领域急需的领军人才。
本项目的特色体现在:1.学科交叉:本项目的最大特点在于整合跨学科的知识体系,以研究基础设计为驱动,通过设计理论、设计方法、照明技术等研究,并结合案例实践进行研究与创新设计人才培养;2.强调综合能力:本项目将从基础研究出发,系统的讲授人与光、行为与心理、社会与环境、文化与功能等的相互关系,在此基础上组织学生开展光环境艺术设计与创作,使其具有精湛的技术技能、系统的创新设计方法、敏锐的设计意识和洞察力;3 .培养领军人才:本项目旨在培养我国光环境艺术设计领域的高端领军人才,并对产业、社会与文化的良性发展产生持续性的影响;4.整合国际教育资源:本项目将邀请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设计师参与到课程教学与设计实践环节中,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国际化学习平台;5.灵活性与适应性:课程学习主要在清华大学校内完成,采取面授、讨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培养过程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综合能力的培养。
三、招生办法
全国硕士生招生统一考试招收本项目学生。(请到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查看招生简章及报名要求)
3.1 招生对象
报考条件见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2 招生规模
拟招收定向培养考生5-10名
注:定向培养指与考生所在单位签署培养协议,不调档案户口、无宿舍和公费医疗。
3.3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统一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英语二或德语或日语或法语或俄语)
现代设计史
专业设计基础
3.4 复试考试科目
专业设计
面试
四、学制与学费
基本培养年限2-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全学程学费9.8万元。
五、学籍管理
具体细节按清华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六、学位授予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毕业设计/创作作品合格,研究报告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美术学院教学楼A336)
邮编:100084
招生办咨询电话:010-62798172
项目组咨询电话:010-62796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