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环境学院 2016 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办法
根据清华大学“关于 2016 年硕士研究生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
(清研发[2016]5 号)的文件精神,制定环境学院 2016 年硕士生复试和录取办 法如下。
1、 复试基本条件 复试分为工学硕士和工程硕士两种类型。
报考专业为环境工程的全日制工程硕士考生,达到如下要求者可参加工程硕 士复试:总分不低于 320,政治不低于 50 分,外语不低于 50 分,业务课均不低
于 80 分。根据初试和复试的加权总成绩和录取名额,择优录取为全日制工程硕 士生。
报考专业为环境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核科学与技术的工学硕士考生,达 到如下要求者,可参加工学硕士复试:总分不低于 350 分,政治不低于 50 分,
外语不低于 50 分,业务课均不低于 80 分。根据初试和复试的加权总成绩和录取 名额,择优录取为工学硕士生。未被录取为工学硕士生的考生,在自愿的前提下, 可申请参加工程硕士复试。
报考专业为环境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核科学与技术的工学硕士考生,达 到如下要求者,在自愿的前提下,可参加且只能参加工程硕士复试:总分不低于 325 分,政治不低于 50 分,外语不低于 50 分,业务课均不低于 80 分。根据初 试和复试的加权总成绩和录取名额,择优录取为全日制工程硕士生。
专项计划考生满足学校要求即可参加复试。
2、实施办法
工学硕士复试和工程硕士复试均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① 笔试
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环境学院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
范围命题,由环境学院统一组织考试。
② 面试 针对工学硕士和全日制工程硕士两种类型考生,为确保评判标准和规则的统
一,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地选拔人才,环境学院成立招生面试小组分别依次对 工学硕士和工程硕士类型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小组成员分别按满分 100 分当场给 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考 核指标包括:教育背景、科研经历、思想状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 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思维的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 础知识、相关实践能力、外语水平等内容。
3、录取
(1)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和复试加权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择优录取。
(2)总成绩的满分为 1000 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 = 初试总分 + 复试笔试成绩 ´ 1.5 + 面试成绩 ´ 3.5
(3)复试过程中,面试成绩小于 60 分者;复试笔试成绩低于复试笔试录 取分数线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 格,均不予录取。
4、跨院系调剂
根据前面拟录取的情况,在未录满名额的前提下,由学院组组织专门的面试 小组,对有意调剂到环境学院的其他院系达到我院复试基本条件(即本招生复试 录取办法第 1 条)的考生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 = 初试总分 + 复试笔试成绩(学生原来所 报考的院系的笔试成绩) ´ 1.5 + 面试成绩 ´ 3.5
5、工作日程安排
3 月 9 日前 拟定复试方案交研究生招办审核。
3 月 9 日前 确定复试方案、复试学生名单,公布复试办法。
3 月 16 日 下午 13:00 考生到环境学院中意环境节能楼 103 教学办报到及资格
审查,看考场。
考场:环境学院 209 和 119 会议室。
3 月 16 日 下午 14:00-16:00 工学硕士和工程硕士类型考生专业笔试。
3 月 17 日 上午 8:30 开始:环境学院组织工学硕士类型考生面试。
(请提前 15 分钟到场)
面试地点:环境学院 205 会议室 (等候室 119 会议室)。
3 月 18 日 上午 8:30 开始:环境学院组织工程硕士类型考生面试。
(请提前 15 分钟到场)
面试地点:环境学院 205、321 会议室 (等候室 209 会议室)。 3 月 24 日 拟录取汇报。
3 月中下旬 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后向外单位进行调剂、转材料。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6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