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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2013级研究生调档和签定培养协议通知

清华大学 /2013-06-12

法学院2013级研究生调档和签定培养协议通知

 

法学院2013级研究生(京外考生)的调档函、协议书将于5月31日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寄发(法律硕士调档函由本部寄发,协议书由深圳研究院寄发)。调档函和协议书寄发地址为考生报名时所填个人通信地址,信件为平信,请注意查收。(如收信地址有变更,请发传真至010-62786513,写明邮编、详细地址、收件人、电话。法律硕士协议书地址如有变更请传真至0755-26036120、26036881。截止时间5月27日下午5:00)。京外考生如自取调档函和协议书,请于5月29日前到法学院108室领取。

北京地区考生(包括外校推研考生)请于5月27-5月31日(上班时间)带上本人身份证到清华大学法学院108室签定培养协议、领取调档函。

外校推荐免试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的资格复审成绩单请于6月15日前寄达法学院教务办。

凡档案所在单位与网上报名时所填的单位不一致的,须向我院提交“档案变更说明”(须本人手写,并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档案所在单位调出档案的证明、现档案所在单位调入档案的证明。

考生档案所在单位须在接到调档函的一周内,寄出考生的档案。应届生先提交“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待7月份毕业后再由考生所在学校寄出考生档案。

法学硕士考生将协议书签好字后,其中一份寄回法学院教务办。(法学硕士只有定向和委培考生需要签定培养协议)

录取通知书在档案和协议书收到后寄发。时间大约在6月下旬。请及时查看法学院主页“招生公告”。

通讯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法学院107室;收件人:赵老师;邮编:100084;电话:010-62781334.

 

清华大学法学院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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