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法学院博士生入学综合考试安排
各学科综合考试具体时间、地点 诉讼法学3月30日上午9:00开始;地点:明理楼532 宪法学3月31日下午3:00开始;地点:明理楼532 刑法学4月1日下午2:00开始;地点:明理楼一楼报告厅 民法学4月1日下午2:30开始;地点:明理楼532 商法学和经济法学4月1日下午2:30开始;地点:二楼会议室 国际法学4月2日上午9:00开始;地点:明理楼532 法学理论4月2日上午9:00开始;地点:明理楼四楼小会议室 资格审查将在本人所在学科综合考试前半小时进行,地点在法学院教务办(明理楼108室)。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因本人原因,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
所有材料提供原件审查,同时交一份复印件。 复试名单3月26日以后在法学院主页“招生公告”中公布。
清华大学法学院 2010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