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生招生复试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 组织管理
招生领导小组组长: 白重恩
招生领导小组成员:朱玉杰、赵冬青、王毅、刘震
三、 复试分数线
1. 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
政治、 英语单科≥ 50 分,数学、专业课单科≥ 90 分,总分≥ 375 分。
2. 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
政治、 英语单科≥ 50 分,数学、专业课单科≥ 90 分,总分≥ 360 分。
3. 会计硕士
单科(满分 =100 分)≥ 50 分,单科(满分 >100 分)≥ 100 分,总分≥ 335 分。
4.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 280 分,单科不限。
四、 复试
经济类和管理类:笔试 + 面试
会计硕士:面试
1. 笔试 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由学院统一组织考试。
2. 面试 按报考学科门类进行面试。面试采取口试的方式。面试时将核查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件,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状况、外语听说能力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
五、 录取
1. 经济类和管理类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4
录取原则: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 会计硕士
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 面试成绩× 5
录取原则: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 复试中,面试成绩小于 60 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 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六、 其他说明
1.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为计划外自筹经费类别,不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范畴。在学期间不享受国家普通奖学金,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不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校级助学金。按学年收取学费,每学年 1 万。
2. 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 2009 年录取的硕士生住宿费标准为 1000~1200 元 / 年 . 人, 2010 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录取时说明。
3. 学习期满并达到所在专业和学位要求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将获授两证(毕业证书,专业学位证书)。
4. 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也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5. 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办
2010.03
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生招生复试 工作日程
◇ 3 月 18 日公布复试办法
◇ 3 月 19 日- 3 月 23 日考生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3 月 22 日 9 : 00 —— 11 : 00 资格审查 地点:经管学院舜德楼 116
( 1 )准考证;
( 2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 3 )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 4 )一张 1 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 5 )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 6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文件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复试应缴纳 100 元复试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
◇ 3 月 22 日 下午 2 : 00 —— 4 : 00 复试笔试 (经济管理学院伟伦楼 232 )
◇ 3 月 23 日 复试面试 面试时请携带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证件
(具体时间报到时通知)
◇ 4 月初 教育部公布全国录取分数线后进行调剂、转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