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系、建设管理系2010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定和安排
清华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和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现对两系硕士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复试基本要求
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建设管理系2010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基本要求如下:
统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见下表。达到复试资格的考生,以总分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的150%确定复试人数。
报考专业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1 | 业务2 | 招生 计划 | 复试 人数 |
土木工程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358 | 60 | 50 | 115 | 90 | 8(含深圳研究生院2人) | 12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346 | 60 | 50 | 113 | 105 | 3 | 5 |
复试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① 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分别命题,由土木、建管系统一组织考试。(3.23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面试
1)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3.23下午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其他专业:3.24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分为两组进行,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以备核查.面试可采取口试、笔试或两者兼而有之的方式,面试按满分100分给出评分。
③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0分,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笔试成绩×1.5+面试成绩×3.5
二、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定在3月22 日下午14:00-16:00,考生届时须按清华招办的要求带齐相关材料到土木馆(六教以北)一楼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方老师处进行资审,并按学校规定由考生通过网上缴费平台在复试前缴纳100元复试费。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以及未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三、录取
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建设管理系
201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