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衡量素质,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是:
组长:孙玉良
成员:王革华、艾德生
按一级学科成立若干复试工作组,具体负责相应一级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三、复试
1. 基本要求
根据学校规定,我院2008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基本要求如下:
- 初试总分不低于323分。
- 初试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 初试业务课满分150分的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 强军计划考生遵照学校要求执行。
2.资格审查
复试之前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准备好本人以下材料:
- 初试准考证;
-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 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 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 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
3.实施办法
复试包含以下内容:
(1). 笔试
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笔试内容组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
(2). 面试
复试工作组按一级学科进行面试。面试时将核查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件。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教育背景、科研经历、思想状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思维的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相关实践能力以及外语听说能力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在计算总分的时候换算成400分。
(3). 体检
按照学校要求执行。
四、录取
- 复试及总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满分500分,其中笔试占100分,面试占400分。总成绩满分1000分,含初试500分和复试500分。
- 录取: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复试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对有特殊才能和突出贡献的考生,如在相关国际或国家级大赛中获奖,或在相关领域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录取时予以适当优先考虑。
- 校内调剂:校内调剂录取的考生,必须到我院进行复试。考生必须达到原报考专业的清华大学学科门类复试基本要求,方可在我院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校内调剂。
五、向校外招生单位调剂
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后,对达到教育部复试要求而我院不予录取的考生,可按我校网上通知办理调剂手续。
六、工作日程
3月19日以前:确定复试方案、复试学生名单,报研究生院批准。
3月24日:复试考生到我院报到,接受资格审查,领取复试有关通知,看考场。
3月25日:上午9:00~11:00专业笔试。考试地点按学科有所不同,请考生提前到核研院研究生办公室(能科楼A座113房间)咨询。
3月25日:下午13:00开始面试,地点待资格审查后通知。
3月26~31日:个别专业调剂面试,具体时间待定。
4月初:向研究生院汇报录取工作及拟录取名单。
核研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