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复试通知
清华大学软件学院复试分数线如下:总分不低于320分,其中英语、政治单科不低于50分,数学、专业课单科不低于80分。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以下复试时间安排准时参加复试:
1、3月21日上午8:30 - 12:00,下午1:00 - 4:00, 复试考生到清华大学中央主楼817室报到,进行复试资格审查,领取复试有关通知,看考场。
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软件学院复试科目:
以软件工程、数据库为主的计算机相关基础知识。
参考书:
(1)《软件工程—理论、方法与实践》,孙家广主编,刘强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2)《数据库系统概论》(第三版)萨师煊、王珊 高教出版社。主要复习前六章内容。
参考书可以在西单图书大厦、王府井图书大厦、高等教育出版社读者服务部或在高等教育出版社网站上购买。
3、复试笔试时间定于3月23日上午9:00-11:00,地点:软件学院教学楼217室。
4、 面试时间定于3月23日下午1:30至5:00,面试地点在软件学院教学楼分组进行。复试笔试时间定于3月23日上午9:00-11:00,
(教学楼地点:清华附中南门向东50米)
5、考生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软件学院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总分(50%)+复试笔试成绩(15%)+面试成绩(35%)
软件学院业务办
200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