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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关于2004年硕士生招生简章补充说明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5-21

    我院在执行学校2004年硕士生招生简章的同时,根据专业特点,特作以下补充说明:

    一、作品审查

    在网上报名前,我院要对考生作品进行审查。考生须在9月20日前,将本人的素描、色彩、专业设计作品各两幅寄(送)到我院教务办(作品不超过八开,大幅作品及实物可采用彩色照片)。报考“美术历史与理论研究”和“设计艺术历史与理论研究”两个研究方向的考生,只交专业论文两篇,经审查后,我院教务办将是否同意报考的结果及时在网上通知考生。

    注:考生在寄(送)作品时,请务必将本人的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及报考研究方向准确地写在信封上。

    二、考试: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安排在外语和政治考试之后进行,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初试、复试内容详见清华大学2004年招生目录。

    同等学力及非艺术类专业考生,需加试素描、色彩,加试时间均为三小时。

    考生先在清华大学校本部进行外语和政治考试,再到美术学院进行专业考试。届时考生需按

    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到美术学院了解考场安排,缴纳专业考试考务费。

    注:我院不开办专业考试辅导班。

    三、学习年限:

    脱产硕士生学习年限为三年。在职硕士生(仅限我院教职工)学习年限为三年半。

    四、学费标准:

    我院实行自筹经费制度,除“美术历史与理论研究”和“设计艺术历史与理论研究”两个研

    方向的学费每人10000元/年外,其它研究方向的学费均为每人20000元/年。

    五、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考生查询作品审查结果、研究生招生目录、参考书目请登陆以下网址:

    http://www.tsinghua.edu.cn/docsn/yjsy/zhaosheng/index.htm

    指导教师及具体研究课题请登陆我校美术学院网址:

    http://www.tsinghua.edu.cn/docsn/msxy/Student/Student.htm

    2、考生报名信息、考场安排、初试成绩以及录取结果等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参见《清华大学2004年硕士生招生简章》)。

    3、联系单位: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务办(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号楼116室、119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4号(邮编:100020)

    咨询电话:010-65619721  联系人:常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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