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报名要求
1. 考生报名应符合“清华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的各项要求。
2. 考生须于10月31日9:00——11月28日16:00在研究生招生系统(yz.tsinghua.edu.cn)报名。参加9月改革院系报考未被录取者欲再次报考本次招生的应重新注册完成报名手续,参加9月改革院系报考且已被录取者本次如再报考将不予准考。
3. 强军计划、骨干计划、政治课教师等专项计划均均按此要求报名,所有录取本科直博生并已在全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的无须再次报名。
4. 公开招考、论文博士、工程博士考生需在研究生招生系统注册,使用本人证件号码申请报名登记表号。硕博连读生由院系提供报名登记表号,自行注册报名号将不能报考直博生、硕博连读生。
5.“强军计划”考生需使用各大军区部队提供的校验码才能选报强军计划,不使用校验码报名考生不认可为强军计划考生。
6.“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应于报名前将已通过省级教育机构审定的《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传真至010-62770325或原件寄送达清华大学研招办1个工作日后才能网上报名,否则将不认定为骨干计划,报名系统也不能选择该专项计划。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请于2014年12月1日前将专项计划登记表原件寄(送)到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考生应于报名前将所在单位审定过的《2015年高校思政教师专项计划登记表》传真至010-62770325或原件寄送达清华大学研招办1个工作日后才能网上报名,否则将不认定为政治课教师计划,报名系统也不能选择该专项计划。2015年政治课教师招生按上级文件执行,如上级无此计划则全部转为普通博士公开招考。有意向报考“政治课教师”的考生,请于2014年11月28日前在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不再补报。请于2014年12月1日前将专项计划登记表原件寄(送)到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8. 现役军人(包括军队在职干部、军校学员、国防生)报考时应使用身份证申请报名登记表号,并正确选择现役军人类型。
9. 考生进入报名系统后,应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所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须“确认”完成报名流程,确认后,所填信息不得修改。
10. 考生报名“确认”后,应在网上完成交费。
11. 考生在支付完成报名费后,可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上的信息以报名时确认的信息为准,不得自行修改。
12.考生在支付完成报名费后,应上传本人近期证件照片,照片须为白色背景,jpg格式,480*640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B。考生应在2014年12月1日前完成上传合格的照片,未上传照片或照片不合格者不予准考。
13.报考论文博士、工程博士(专业代码0852开头)专业学位的考生请于2014年12月1日前将报名材料及所有附件寄(送)到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考工程博士须符合招生简章有关要求,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不予准考。
14.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未按时提交《2015年高校思政教师专项计划登记表》原件者列入普通博士公开招考,报考骨干计划未按时提交《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以及报考强军计划未被列入相关名单的考生将不予准考,请在报考时正确选择专项计划类型。
15.硕博连读生11月25日前将报名登记表送交录取院系。其他报考材料提交截至时间请咨询报考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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