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我院2020年招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代码0951)。全日制招生领域为:农业管理(专业代码:095137)。非全日制招生领域为: 农业管理(专业代码:095137),农村发展(专业代码:095138)
2020年我校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拟招收全日制农业硕士(农业管理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生30人,其中拟接收全日制推荐免试生约5人左右。拟招收非全日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生35人。因教育部暂未下达2020年总规模,实际招生人数会因国家下拨招生计划和实际报考人数等因素有所调整。
一、专业及学院介绍
农业硕士是与农业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主要为农业技术研究、应用、开发及推广,农村发展、农业教育等企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中国人民大学从1950年开始进行农业经济学科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是我国重点大学中成立最早、最有影响的研究“三农”问题的学院,现任院长为唐忠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于1986年取得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该专业1988年被原国家教委评定为国家级重点学科,2007年再次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2000年取得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和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入选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是国家“985工程”二期项目“中国农村发展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I类)建设单位,是教育部农业经济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秘书处所在单位,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农林经济管理学科评议组联合召集人所在单位。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农林经济管理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是该学科三所入选学校之一。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在过去培养了一大批杰出人才,学生有着比较完整的经济学、管理学和农业知识与理论,为中国农业与农村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具有从本科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流动站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致力于中国农业经济、农村发展等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是我国涉农领域综合应用型经济管理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也是我国农村与区域发展的重要学术研究中心。
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师队伍精干,科研经费充足,科研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本院以中青年、特别是青年教师为主,几乎全部拥有博士学位,基本都有出国进修和访问的经历。现承担多项国家级课题。
中国人民大学拥有与农业硕士密切相关的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门类齐全且有很强的实力,并拥有多个相关的国家级重点科研基地,对农业硕士的培养具有直接的助推作用。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pgs.ruc.edu.cn)查询有关信息公告。此外,考生也可通过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rucyzb”订阅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发布的信息。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初试成绩,通过“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复试通知等材料。
我校将严格执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http://www.moe.edu.cn公开)。
三、考试形式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推荐免试(限全日制)。
四、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须同时符合(6)所述条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须同时符合(6)所述条件。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对按以上(3)或(4)条件报考的考生,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 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
② 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 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7)我校不接受大一、大二和大三学生报考硕士研究生。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还须符合《中国人民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推荐免试硕士生的申请条件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五、报名程序
(一)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填报志愿、支付报名费、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手续。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北京户籍考生现场确认必须携带户口本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非北京户籍考生必须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及网上报名截止前三个月,即2019年7月-9月或8月-10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2.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pgs.ruc.edu.cn)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外语能力、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3.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不含推免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及时查看报考点关于现场确认的通知。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上述证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如发现伪造,报考点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3)根据报考点要求,提供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证明等相关材料。
(4)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携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报考点在现场确认时核验。
(5)在校研究生报考,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6)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身份信息必须同报考时填报的身份信息(含报考使用学历的身份信息)一致;考生身份信息变更的,须向我校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确认。
(7)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8)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9)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0)考生因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导致无法确认,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11)在职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考试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注意下载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准考证复试时备用)。
七、考试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要求提前自行准备,带入考场后,应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4.初试地点:考生须按照报考点要求,在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请届时参见《准考证》上说明。
5.初试科目: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科目二:英语二或日语(满分100分)
科目三:农业知识综合四(满分150分,包括管理学原理90分,发展经济学30分,农业经济学30分)
科目四:经济学(宏观、微观)(满分150分,包括微观经济学90分,宏观经济学60分)
6.初试成绩查询:考生于初试结束后,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的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自行查询。
7.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信息发布:考生可于2020年2月下旬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pgs.ruc.edu.cn)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3.复试时间:2020年3月上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或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网站。
4.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或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网站。
5.复试基本要求: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对报考全国统一考试以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6.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100分)
(2)外语笔试(50分)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4)外语听力、口语测试(50分)
(5)专业加试: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7.复试时须提交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在2020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学院在复试时核验。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三)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应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充分了解我校(含各院、系)及其他招生单位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并按照调剂公告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
八、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对于全日制、非全日制的界定和管理,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入学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于2020年6月上旬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学习年限、学习形式、培养校区和住宿安排
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学习形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培养地点在北京中关村校区。全日制硕士可安排住宿,非全日制不安排住宿。
十、学费标准
根据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依情况同我校签订协议书,交纳学费,培养期总计:全日制为15000元/学年,非全日制为21000元/学年。(学费暂定,最终执行标准以北京市教委等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十一、奖助办法
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考生可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ruc.edu.cn),在“规章制度”下“在校培养”和“奖助管理”专栏查阅学业奖学金介绍和“三助”(助研、助岗、助教)管理实施细则。
全日制农业硕士参与专业学位硕士学业奖学金评定,具体评定办法参见《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非全日制农业硕士不参与学业奖学金评定。
十二、信息公示
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调剂和录取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时组织信息公示。
十三、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三)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十四、重要提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校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中非全日制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将标注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就业时,非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可能会遇到国家政策及各用人单位招聘条件带来的就业风险,考生应慎重考虑,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就业风险,谨慎填报志愿。
十五、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pgs.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网址:www.sard.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咨询电话:82509135。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务科明德主楼916B室 (邮编:100872)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硕士专业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