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等。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教育部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研究生院网站(http:// pgs.ruc.edu.cn)下载书面《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二、 招生专业
根据西藏自治区对人才的需求,2011年中国人民大学在西藏自治区的招生专业为:人力资源管理、国民经济学、汉语言文字学、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六个专业。
学习形式为全脱产住校学习。
三、 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志愿长期在藏工作。
2、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均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毕业后连续工作2年或2年以上(到2011年9月1日)。
3、身体健康,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其他报考条件由西藏自治区组织部及自治区教育厅确定。
四、 报名及考试
1、有关报名推荐及资格审查初审由自治区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自治区组织部电话:(0891)6835269 联系人:普桑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在教育部统一的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 http://yz.chsi.com.cn (公网) http://yz.chsi.cn (教育网)
报名时间: 10月10日-31日 9:00-22:00
具体报名、考试安排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
电话:(0891)6361817 联系人:肖世红
3、报名程序: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上述时间网上报名。
2)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11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0日-14日)到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办理交费、照相、确认信息等报名手续。
3)考生只有在网上报名、到现场交费、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全部完成后,报名方有效。
4)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应保证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和所提交的全部报名材料一致并符合本人真实情况;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不退报名考试费,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4、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5、初试科目:
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西藏单独考试考试日程表
院系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科目四 |
劳动人事学院 | 120220 | 人力资源管理 | 西藏单考思想政治理论 | 西藏单考英语 | 数学(含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 | 劳动科学综合 |
经济学院 | 020201 | 国民经济学 | 西藏单考思想政治理论 | 西藏单考英语 | 数学(含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 | 经济学综合 |
文学院 | 050103 | 汉语言文字学 | 西藏单考思想政治理论 | 西藏单考英语 | 中国文学基础 | 汉语言基础 |
新闻学院 | 055300 |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 | 西藏单考思想政治理论 | 西藏单考英语 | 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 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
社会与人口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 | 西藏单考思想政治理论 | 西藏单考英语 | 社会工作原理 | 社会工作实务 |
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 095110 | 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 | 西藏单考思想政治理论 | 西藏单考英语 | 农业综合知识 | 经济学 |
6、初试时间:2011年1月15、16日。
初试地点: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安排
五、 复试与体检
考生于2011年3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具体时间详见网上通知)查询是否进入我校复试名单,并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
考生凭《复试通知》、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到我校参加复试。
复试时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六、 录取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将会同学校,按照政治条件第一、公平竞争,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当照顾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七、 培养方式
1、培养类别:定向培养
2、全脱产住校学习2年,按规定缴纳住宿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课程。
3、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不转人事关系,不转工资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八、 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九、 其它
未尽事宜,请参照《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pgs.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电话 :(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公室
201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