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
我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学校已形成了“主干的文科、精干的理工科”的学科发展体系。学校以“国民表率、社会栋梁”为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发挥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在全国高校数量多、门类全、综合水平高的优势,积极培养“人民共和国的建设者”,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理论型、管理型优秀人才。
我校现有博士学位授予点104个,硕士学位授予点158个。2011年有69个专业招收外国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79个专业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
我校留学生招生方式分五种:面试招考、普通招考、全英文硕士生项目、推荐免试硕士生、政府交换来华留学生。
一、报考条件:
1、硕士生:具有相当于中国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博士生:具有相当于中国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推荐免试硕士生:
①教育部认可的国内外知名大学的非中国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大学本科期间成绩优秀,熟练掌握汉语;
3、政府交换来华留学生: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国政府和外国政府及团体之间的相关协议接受来华并商我校录取的公费留学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办法:
1、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pgs.ruc.edu.cn
2、报名时间:
2010年9月10日-2011年5月31日
3、报名程序: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提交个人信息。
2) 网上下载申请表。考生成功提交个人信息后,用A4纸从网上下载打印《中国人民大学外国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部分栏目。
3) 准备报名申请材料:
①《中国人民大学外国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②有关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单原件;
③报考硕士生的考生需两位副教授以上导师的推荐信,报考博士生的考生需两位教授的推荐信;
④本人近期证件照片4张;
⑤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奖励或其他研究成果复印件;
⑥个人陈述。拟攻读硕士学位者不少于1000字,拟攻读博士学位者不少于1500字(报考全英文项目的考生可用英文撰写,报考其它项目的考生用中文撰写)。内容应包括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学术研究成果、研究计划、毕业后的个人发展目标等。
4)资格审查。持全部报名申请材料到中国人民大学留学生办公室(国际交流中心一层)进行资格审查(周六、日除外)。
5)交纳报名费和报名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须到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科研楼B座409室)交纳报名费现金600元人民币和全部报名材料(周六、日除外)。
三、考核方式
1、全英文硕士生项目: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
经学校批准,我校以下专业招收全英文硕士生项目,学院组织英文面试。
序号 | 学院 | 专业 |
1 | 国际关系学院 | 中国政治(当代中国研究) |
2 | 经济学院 | 国民经济学(中国经济) |
3 | 法学院 | 民商法学(中国法学) |
4 | 国学院 | 中国哲学、中国古代史、中国古代文学(国学) |
5 | 财政金融学院 | 金融学(中国金融) |
6 | 商学院 | 工商管理硕士(国际MBA) |
7 | 公共管理学院 | 公共政策(中国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 |
2、面试招考:参加学院组织的中文面试
学院可根据需要,组织考生进行部分笔试考核。
3、推荐免试:
学院组织中文面试。
4、普通招考:我校统一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经审核考生材料,认为需进行笔试的部分考生,学校统一组织中文笔试,学院组织中文面试。
①笔试科目:专业课须用汉语答题。
报考硕士生:汉语(母语为汉语的考生考英语),两门业务课;
报考博士生:汉语(母语为汉语的考生考英语),两门业务课,跨一级学科报考者须加试两门业务课(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科目栏)。
②考试期间,考生的食宿自理。
5、政府交换来华留学生:
经我校审核批准后,免试入学试读。
①硕士研究生:须经一年课程学习(汉语补习时间除外)。如通过课程考试,则按攻读学位规定的年限继续在华学习,修满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可获得硕士学位;如未通过课程考试,则应立即结业回国,我校发给相应的进修证书。
②博士研究生:先以高级进修生身份学习,并参加次年举行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通过者转为博士生继续在华学习;如未通过课程考试,则应在学期结束后结业回国。
四、录取
研究生导师根据考生考试情况和考生的科研能力提出录取意见,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
录取通知书由国际交流处留学生办公室发。
五、入学
考生被录取以后,应按规定时间到中国人民大学留学生办公室报到,办理入学手续,交纳学费。
1、全英文项目学费标准(不含教材费,人民币/每学年):
序号 | 学院 | 专业 | 学费标准 |
1 | 国际关系学院 | 中国政治(当代中国研究) | 60000元 |
2 | 经济学院 | 国民经济学(中国经济) | 60000元 |
3 | 法学院 | 民商法学(中国法学) | 60000元 |
4 | 国学院 | 中国哲学、中国古代史、中国古代文学(国学) | 40000元 |
5 | 财政金融学院 | 金融学(中国金融) | 60000元 |
6 | 商学院 | 工商管理硕士(国际MBA) | 59000元 |
7 | 公共管理学院 | 公共政策(中国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 | 60000元 |
2、其它项目学费标准(不含教材费,人民币/每学年):
硕士研究生 26,500元
法学、新闻学和国际关系专业 28,200元
博士研究生 29,800元
法学、新闻学和国际关系专业 31,500元
注:学费在新学年开始的5日内一次性交纳,中途退学者不退学费;如有特殊困难需按学期付费,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缓交,但应按规定缴纳5%的滞纳金,学校将根据同学们交纳学费的时间,为其办理为期半年的居留许可。
六、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硕士生的基本学制为2-3年。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学科和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基本学制为2年;哲学、史学、文学(除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理学、工学学科的硕士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七、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相应的学位。
八、考生如有不明确事宜,欢迎向中国人民大学留学生办公室咨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电话:010-62511588 传真:010-62515343
邮政编码:100872
E-mail: rmdxlb@r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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