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方式与过程,按照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复试工作要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二条 复试工作在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的组织下进行。
第三条 复试工作组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组成。
第四条 环境学院实行差额复试。
第五条 复试内容:
1. 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每名考生考试时间约40分钟。
(1)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综合考察考生的学术基础、知识结构、专业方向和科研能力。用时约20分钟(满分70分)
(2) 考生以攻读博士期间拟开展的研究为题,编写研究计划,3000-4000字,并制作PPT。(满分60分)(注:须网上报到时提交,提交方式请见第八条)
(3) 对攻读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进行陈述和答辩,使用PPT,陈述时间8分钟,总共用时约20分钟。(满分20分)
2. 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每名考生考试时间15分钟左右。
3. 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的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还要加试政治理论课。
4. 复试要有记录,认真填写复试封面。
第六条 复试成绩确认与公布
1. 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分以上,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成绩3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2. 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对各项考试成绩复审后,将各项成绩相加,得出复试成绩。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为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各为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对于跨学科加试(加试各科及格视为合格)、复试、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以学校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第七条 复试资格审查
1.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报到。
2. 对考生身份的审查
复试前,须核对考生初试所有试卷笔迹是否一致。复试开始时,复试小组应先核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复试封面(含考生照片)等相关材料与报考信息是否一致,以防考生替考。
3. 对学位证书的审查
复试前,须认真审查非应届考生的学位证书原件,对于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审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对学位证书原件有疑问的,及时向考生学位授予学校进行调查。也可以要求考生到教育部指定认证机构认证。
须认真审核应届硕士生的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注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能按期取得硕士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我校不予录取,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录取资格。
第八条 复试流程
1. 复试办法和复试名单在环境学院网站上公布。
2. 复试报到:
网上报到:请于4月16日下午17:00前将研究计划和PPT发送至邮箱yanglinruc@163.com。邮件名称格式:报考导师姓名+考生本人姓名。
现场报到:
第一组,考生姓名:马徐、王亚楠、阿丽古娜(复试面试分组同此名单)
时间:4月18日上午8:00-9:30,地点:环境学院104室;
第二组,考生姓名:刘文婧、郑晓奇、张梅、张百川、刘伊曼、程灿、翁智雄、周颖、赵若楠、张军锋、杨啸、刘纪新、冯英杰、秦颖、姚帅臣、王菲菲((复试面试分组同此名单))
时间:4月18日上午9:30-11:00,地点:环境学院104室。
复试考生现场报到时出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报到时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即刻退回。
3. 须要提交的材料:
(1) 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
(3) 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注:两份推荐书的推荐内容可打印但不得雷同并须由专家亲笔签字);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和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考生自行用A4纸打印,宋体,小四号字,1. 5倍行间距)。
(6)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提交的论文须由学院进行审核。考生提交的论文、专利或其它科研成果将作为考生,尤其是专业学位考生学术研究能力的重要证明);
(7)报考在职定向的博士生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证明;
(8)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须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注意:提交材料必须装在档案袋内,在封面处注明考生姓名、考号、报考专业名称以及导师姓名、并附材料清单详表。考生所提交的材料(除证件原件外)不再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复印留存。
4.复试时间和地点:
第一组:面试时间:4月18日上午9:30开始,地点:环境学院113室,备考室103室。
第二组:面试时间:4月19日上午8:30开始,地点:环境学院113室,备考室103室。
加试:时间:4月18日下午14:00,地点:环境学院西侧实验楼201室。
5.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由考生本人自理。
第九条 体检安排
体检要求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第十条 其他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替考、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弄虚作假的,视为复审不合格,不予录取。
环境学院
20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