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
1. 复试原则:文学院录取工作,采取公平公正、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科学选拔优秀生源 .
2. 复试领导小组:由杨慧林院长亲自担任组长,王贵元、张永青、贺阳付院长担任副组长,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复试规则》认真研究,制定学院的具体复试办法,并报研究生院。
各专业复试:由各教研室主任担任组长,每组有五名教师,一名记录员参加;外语面试:由三名教师,一名记录员组成。
3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约为 120 %。
4 、成立文学院硕士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研究生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小组,按专业成立硕士生复试小组。
5 、由复试领导小组负责文学院“专业综合课”(笔试)试题的命制工作和复试工作,由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小组负责制订测试方案统一命题,由各专业的硕士生复试小组负责各专业课口试试题的命制工作。
6 、考试办法(及范围):
专业综合课(笔试):按照文学院一级学科,由院复试领导小组统一命题,给考生留有一定的选择余地,主要考察考生关于学院以及学院下属各个学科的一般性的基础知识。
外语口语、听力测试由本院外语测试小组制订方案统一命题,主要测试考生基本的口语对话、听力能力。
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的主要内容为各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7 、复试考试时间:
①专业综合课(笔试)考试时间: 3 月 29 日上午 8:30 - 11:30 ,满分 100 分。
②外语口语、听力测试考试时间: 3 月 29 日下午 2:30 - 5:00 ,考试分组进行,每个口试小组主考教师 3 名,事先命题,抽签进行,满分 50 分。
③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考试时间: 3 月 29 日下午 2:30 - 5:00 ,由各专业的硕士生复试小组组织面试,主考教师 5 名。事先命题,抽签进行。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 150 分。
8 、复试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权重 70 %,复试成绩 30 %。
9 ,复试成绩实行网上公布。
10 ,考生需携带复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成绩单来我院报到。
11. 文学院体检时间、地点: 3 月 28 日上午 8 : 00 (人民大学校医院)
文学院
2008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