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的不平等——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另外一个部分
浙江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出版日期:
2022-09-16发布日期:
2022-09-21作者简介:
姚大志,浙江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yaodz@jlu.edu.cn。基金资助: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平等主义之后的哲学研究”(20AZX013)研究成果。Inequality of Justice: On the Other Part of John Rawls' Theory of Distributive Justice
Marxism College,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
Online:
2022-09-16Published:
2022-09-21摘要/Abstract
摘要: 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由两个部分组成,一个是“民主的平等”,另外一个是“正义的不平等”,而后者一直没有受到研究者的应有重视。罗尔斯的“正义的不平等”观念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消极的和论战性的,即对应得观念的批判;另外一个方面是积极的和建设性的,即论证一种正义的不平等是如何可能的。在论证正义的不平等时,罗尔斯提出了两个核心观念,即“合法期望”和“资格”。“合法期望”基于制度规则,而“资格”基于个人行为,两者共同解释了一种不平等的分配如何能够是正义的和可辩护的。
引用本文
姚大志. 正义的不平等——论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的另外一个部分[J].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22, 36(5): 75-81.
YAO Dazhi. Inequality of Justice: On the Other Part of John Rawls' Theory of Distributive Justice[J]. Journal of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2022, 36(5): 7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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