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执行程序中的抵销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庄诗岳[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6
期刊名称: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期:06
页码范围:96-99
增刊:正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8-7966
关键词:执行;抵销;民法;破产程序
摘要:《合同法》、《破产法》对民法上的抵销、破产程序中的抵销作出了明确规定,学界对诉讼上的抵销基本达成共识。至于执行抵销权,诸如是否存在执行抵销权、执行抵销权的性质、执行抵销权的适用情形、执行抵销权的行使、执行抵销权的救济等问题,鲜有学者从理论角度予以深入研究。《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19条虽对执行抵销权作出了规定,由于缺乏理论支撑,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执行抵销权的研究,应根植于执行程序的本质,立足于执行抵销权的特性,着眼于与民法上的抵销、诉讼上的抵销、破产程序中的抵销的区别和联系。
作者其他论文
实现担保物权程序之立法论研究.庄诗岳.广东开放大学学报.2016,77-81.
实现担保物权非讼程序研究.庄诗岳.福建法学.2016,51-61.
实现担保物权非讼程序研究.庄诗岳.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7,74-78.
实现担保物权强制执行程序研究.庄诗岳.南方论刊.2017,42-4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