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八二宪法上的“宗教信仰”——兼对“五大宗教”说的反思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黄鑫[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
年:2016
期刊名称:朝阳法律评论
期:01
页码范围:96-116
增刊:正刊
语言:中文
关键词:八二宪法;宗教信仰自由;五大宗教
摘要:现行宪法第36条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然而何为宪法上的"宗教信仰"并无明确的界定,主流观点是我国宪法上的宗教仅为"五大宗教",这不利于保障公民,尤其是五大宗教信徒之外的信教公民的权利。通过对宪法进行学理解释,可知我国宪法上的"宗教信仰自由",确实应当仅是关于"宗教"的自由,但并不限于五大宗教,"五大宗教"说从方法到结论都需要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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