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播的受众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陈力丹[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年:2016
期刊名称:东南传播
期:06
页码范围:25-27
增刊:正刊
语言:中文
ISSN:1672-9579
关键词:大众传播;受众;作为社会群体的受众;作为权利主体的受众;用户
摘要:20世纪80年代"受众"的概念替代了读者、听众、观众的概念,这与"大众传播"的概念替代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事业")相关。大众传播下的受众,来自社会学,特指"非组织化"的聚集起来的个体,孤立、均质、原子式地存在。他们是人口统计学意义的群体,也是社会关系意义上的群体。从传媒经营角度看,受众是传媒信息产品的消费者和大众传媒的市场。在政治和法律意义上,他们还是社会的权利主体,是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公共事务的公众。互联网条件下的"受众",相当程度上不是"众",而是个体。他们不再是职业新闻组织"标准化流水线作业"生产出的同质化产品的大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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