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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目的”:一个有待澄清的康德命题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5

文献详情
“人是目的”:一个有待澄清的康德命题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李秋零[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年:2016
期刊名称:宗教与哲学
期:00
页码范围:32-40
增刊:正刊
所属部门:哲学院
语言:中文
人气指数:3
浏览次数:3
关键词:目的公式;人格中的人性;人权
摘要:本文对"人是目的"的命题进行澄清,表明康德在"目的公式"中引以为人的行动的目的的,绝不是作为现象的、受物理学规定所累的理性自然存在者或曰自然人,而是作为本体的、独立于物理学规定的道德存在者或曰人格人。康德在"目的公式"中所尊重的也不是泛泛而谈的所谓人权,而是人自己为自己立法的自由和理性,简言之即人的自律,是一种更根本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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