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拥有报道新闻的权利--一场关于新闻生产资质的争论及思考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叶俊[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
年:2016
期刊名称:传媒
期:6
页码范围:89-91
增刊:正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新闻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9-9263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chuanm201606034.aspx
DOI:10.3969/j.issn.1009-9263.2016.06.034
关键词:社交媒体;报道新闻;新闻;媒体
摘要:随着微博等社交媒体的发展,传统媒体时效性、互动性的优势已逝。社交媒体的用户不断发布各种信息,那么,经由社交媒体发布的信息是否属于新闻?谁拥有报道新闻的权利?社交媒体究竟是作为媒体的工具存在,还是作为媒体的竞争对手存在?在热议“自媒体”“全民皆记者”时,首先应该对这些前提加以分析。本文以《美国新闻评论》的几篇学术争议文章加以剖析,并指出,以Twitter和微博为代表的社交媒体已经属于媒体范畴,具备生产新闻的资质。同时也提出,微博等社交媒体要想真正扮演好媒体角色,必须加强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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