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社会责任及其限定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陈敏光[1]
机构:[1][陈敏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6
期刊名称: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期:2
页码范围:60-68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4-9142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sdsfdxxb-shkx201602007.aspx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自利;利他;帕累托改进;卡尔多-希克斯改进
摘要:企业社会责任最初以道德责任的形式出现,后来才逐渐法律化,并与道德责任并存.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涵是与社会历史条件密切相关的,试图对企业社会责任做出一劳永逸的界定是不现实的,但可以从企业社会责任的历史发展中考察、抽象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也即投资者、经营者自利性与利他性的平衡协调.在相关立法过程中,首先要遵循自利与利他的辩证关系,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合理限定,再结合本国的具体历史条件,进行科学立法.
作者其他论文
企业社会责任及其限度.王宗玉;陈敏光.2009年中国资本市场法制论坛——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的公司社会责任高层论坛.2009,177-185.
企业社会责任及其限度.王宗玉;陈敏光.2009年中国资本市场法制论坛——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的公司社会责任高层论坛论文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9,177-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