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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犯罪预防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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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犯罪预防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赵峰[1]时延安[2]
机构:[1]四川省邛崃市人民检察院
[2]中国人民大学

年:2015
期刊名称:中国检察官
期:21
页码范围:14-15
增刊:增刊
语言:中文
ISSN:1008-6676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gjcg201521005.aspx
DOI:10.3969/j.issn.1008-6676.2015.21.005
关键词:社会治理;基层检察机关;犯罪预防
摘要:犯罪预防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检察机关来说,参与社会治理既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和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领域,也是检察机关承担的重要社会责任.位于社会治理一线的基层检察机关,应通过发挥现有职能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所涵盖的社会安全机制构建当中去,在犯罪预防的微观机制中定好位,发挥应有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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