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发秩序创新与金融监管的正义性分析--从哈耶克与罗尔斯的视角出发
外文标题:An Analysis ofthe Innovation of Spontaneous Order and the Justice of Financial Regulation——From the Perspective of Hayek and Rawls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冯毅[1]
机构: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北京,100081;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北京,100872
年:2015
期刊名称:金融教育研究
卷:28
期:2
页码范围:20-25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经济学院
语言:中文
ISSN:2095-0098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jxjrzgdxxb201502004.aspx
关键词:自发秩序;创新;金融监管;正义
摘要:以余额宝为代表的创新性金融产品带动了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发展,但同时金融监管部门对这种创新业态的压制态度也引发了外界对中国金融下一步改革的思考.目前政府主导的人造金融秩序成为下一步金融改革的主要障碍.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证明了哈耶克自发秩序理论的适用性,这也是中国金融领域深化改革的政策取向.同时罗尔斯的正义理论表明具有正义性的监管制度是金融领域自发秩序基础条件形成的制度保障,在这个条件下金融领域的自发秩序创新才有可持续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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