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破解"诉讼难","诉讼贵"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汤维建[1]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4
期刊名称:团结
期:5
页码范围:52-54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673-5900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tuanj201405016.aspx
DOI:10.3969/j.issn.1673-5900.2014.0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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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心意思;政法工作会议;人民群众;受案范围;诉讼标的;诉讼权利;申请执行;公安司法机关;行政纠纷;诉讼过程;
摘要:总书记在2014年1月7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了四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即: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这四个“决不允许”,无一不折射出当前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抱怨与不满,其中内涵极其丰富,涉及司法领域中的许多重要方面.就民事诉讼而言,结合司法实际,前两个“决不允许”的中心意思是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要破解“诉讼难”,二是要破解“诉讼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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