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化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贾继立[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4
期刊名称:中国律师
期:02
页码范围:72-74
增刊:正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2-9745
关键词:法的体系;意义体系;内部体系;版权制度;文学艺术作品;合理使用制度;概念法学;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美国版权法;
摘要:<正>一、体系化及其意义体系化是科学的重要特征。对于一项科学而言,体系化有着重要的作用:一是总结功能。对现有的知识进行总结,将知识按照一定的脉络组织成为一个整体,使得知识可以更加简便、快捷地传递;二是拓展功能。知识的体系化是按照一定的脉络归纳进行的,体系化的知识整体,具备了一定的抽象性,这种抽象则又可以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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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知识产权的类型化.贾继立.理论界.2013,9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