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公示新规是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治本工程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刘俊海[1]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
年:2014
期刊名称:工商行政管理
期:19
页码范围:30-32
增刊:正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673-5870
关键词:信息公示;社会信用体系;中国人民大学;刘俊海;债权人保护;监管效能;信息披露义务;最低注册资本;国家安全机关;公司资本制度;
摘要:企业年报公示制度的一个基本要求,是企业从自律出发,主动上报并公示其信息,这是信用监管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更体现出此次改革中创新的一面。真实、准确地"披露"自身信息将成为企业所需掌握的"新技能"。对于此项制度的重要意义及政府该从哪些角度进一步推动其实施,本刊专门约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刘俊海教授讲述了他的独到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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