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立政府与民众合作的生态补偿体系
文献类型:会议
作者:方竹兰[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年:2014
会议名称:城市和郊区的现代化——第十二期中国现代化研究论坛
会议论文集: 城市和郊区的现代化——第十二期中国现代化研究论坛论文集
页码范围:4
会议地点:中国北京
会议开始日期:2014-09-01
所属部门: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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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中文
关键词:生态补偿;生态保护;财政补偿;经济发展;投资型;生态环境;人与自然;补偿主体;补偿资金;谈判机制;
摘要:中国经济发展模式正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化,从简单追求GDP规模和速度的发展转为追求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的可持续发展。当生态保护已经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时,生态补偿就成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内容。一、政府为主的生态补偿体系的缺陷长期以来,中国的生态补偿机制是政府为主的财政补偿,分为中央政府对生态恶化地区的救济型补偿和生态受益地区对生态贡献地区的财政投资型补偿,这种以政府为主的生态补偿体系存在以下明显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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