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代人所取得的最为重要的教义学进步?——评刑法中不法与责任的区分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米夏埃尔·帕夫利克[1]
机构:[1]德国弗莱堡大学
[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4
期刊名称:刑事法评论
期:02
页码范围:302-320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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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犯罪论体系;有责性;违法性;阻却事由;德国刑法学;三代人;法益;赛克;宾丁;刑罚理论;
摘要:一、引言根据韦尔策尔(Welzel)的意见,将犯罪划分为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和有责性这三个要素的做法,是"最近两到三代人所取得的最为重要的教义学进步"。[1]在当今的德国刑法学中,尽管批判的声音[2]正在增多,但独立于责任之外的不法这一犯罪论的范畴仍一如既往地享有广泛的认同:耶赛克(Jescheck)和魏根特(Weigend)将不法与责任的区分称为"犯罪论的核心"[3];许乃曼(Schunemann)则认为,该区分属于这样一类教义学知识,它们"对于处在我们时代水准的所有其他……刑法教义学来说都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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