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报告之法律属性新探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田宏杰[1]
机构:[庄乾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田宏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年:2014
期刊名称:法商研究
卷:31
期:3
页码范围:116-122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报告;法律属性;证据
摘要:虽然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定性为参考性资料,但是我国学术界对此仍存在不同的认识。从实体法的角度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报告是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实体法立法的重要依据;从程序法的角度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报告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执行机关作出裁决与实施矫正的依据;从证据法的角度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报告是人民法院给未成年被告人量刑的重要依据,属于量刑证据;从刑事一体化的角度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报告体现了诉讼程序的完整性,具备证据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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