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代金融监管法的理念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刘旭[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2
期刊名称:理论界
期:5
页码范围:52-53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3-6547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llj201205018.aspx
DOI:10.3969/j.issn.1003-6547.2012.05.018
关键词:金融监管;社会本位;金融创新;风险管控
摘要:金融监管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金融监管法应当具有经济法的基本理念:在经济社会化条件下,实现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核心内容的实质公平、正义。金融监管法的理念主导着金融监管的法律调整,决定着金融监管的方式、倾向性和实际作用。现代金融监管法应当是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一方面激发金融企业的金融创新能力,另一方面更要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整体经济秩序。
作者其他论文
经济法维度探析.刘旭.理论界.2012,61-62.
由金融危机反思当前中外金融衍生品监管制度.刘泽宁;刘旭.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7(3),75-78.
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下的俄罗斯中亚油气投资风险.刘旭.国际石油经济.2015,23(8),24-28.
建立分层分类的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刘旭.科技资讯.2009,190-191.
中国人民大学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举办“新形势下俄罗斯与欧亚地区安全研讨会”.刘旭.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16,155-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