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我国反行政垄断制度,需避免四个误区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孟雁北[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2
期刊名称:团结
期:5
页码范围:38-40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673-5900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tuanj201205012.aspx
DOI:10.3969/j.issn.1673-5900.2012.0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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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教育部2010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垄断行业改革法律问题研究》[
关键词:行政垄断行为;垄断制度;政府经济管理体制;市场经济转轨;解读;误区;政府干预经济;《反垄断法》
摘要:行政垄断行为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之后,政府有关部门仍然试图按照自己的意志统治市场的表现,是计划经济的一种残留形式。由于我国适应市场经济的政府经济管理体制还在建成和完善之中,市场竞争还会因为不正当的政府干预经济的行为而受到限制,因此我国《反垄断法》明确禁止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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