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规划冲突的行政法理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王贵松[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年:2012
期刊名称:清华法学
卷:6
期:5
页码范围:41-49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673-9280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qhfx201205004.aspx
DOI:10.3969/j.issn.1673-9280.2012.0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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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行政规划;规划冲突;整合原则—逆流原则;合法原则—协商原则
摘要:行政规划之间的冲突在所难免.为了确保规划的体系性和合理性,有必要对其冲突进行调整.在调整上位规划与下位规划之间的垂直冲突时,应遵循整合原则和逆流原则.如此,方能保证行政规划之间的协调统一,保证下级机关在宪法上的自主性地位.在同位规划之间发生水平冲突时,则应在法定空间内按照协商原则予以调整.如此,方能实现行政机关之间宪法上的平等地位与相互忠诚、合作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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