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现状与展望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戴兴泓[1]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7;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25
年:2012
期刊名称:社会科学家
期:6
页码范围:80-83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2-3240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shkxj201206020.aspx
DOI:10.3969/j.issn.1002-3240.2012.06.020
关键词:国际法;国际争端;争端解决机制
摘要:与国内法不同,国际法没有强制的执行机制.国际法主要通过谋求合意与调解来运作,国际违法行为常被视为国际争端的起因.在处理国际违法行为方面,国际法不可能借助国内法那样的强制执行机制,而只能求助各种争端解决办法.尽管国际不法行为受害者诉诸非武力自助与对抗性措施仍是国际关系中的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但是通过外交渠道、谈判、和解、仲裁、司法和国际组织等和平方法或途径仍是纠正国际违法行为的主要手段,从而使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成为现代国际法中对付国际不法行为的一种重要方式.
作者其他论文
论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不足,借鉴与立法完善.戴兴泓;薛晶晶.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3(3),93-9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