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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结合《刑事诉讼法》的修改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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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结合《刑事诉讼法》的修改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张刘玉[1]于雪飞[2]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
[2]中国人民大学

年:2012
期刊名称:法制博览(中旬刊)
期:01
页码范围:95-96
增刊:正刊
语言:中文
关键词:刑事案件;刑事和解制度
摘要:<正>从目前的讨论来看,有关"刑事和解"的定义多种多样。中国政法大学的陈光中教授认为,刑事和解作为一种以协商合作形式恢复原有秩序的案件解决方式,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加害人以认罪、赔偿、道歉等形式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后,国家专门机关对加害人不追究刑事责任、免除处罚或者从轻处罚的一种制度[1]。因概念认为刑事和解需要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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